梅江区十件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29项具体任务已提前完成13项,剩余16项正按计划加紧推进中
本报讯(记者曾舒婷通讯员曾仕谦)昨日下午,梅江区召开2018年区十件民生实事前三季度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十件民生实事落实进展情况。
今年梅江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围绕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扶持就业创业、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水平、增加教育公共资源供给、巩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交通便民工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等十个方面内容,确定了十件共计29项民生实事具体任务。工作任务下达后,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
目前,2018年梅江区十件民生实事落实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9月30日,29项具体任务已提前完成13项(占项目总数的44.8%),剩余16项正按计划加紧推进中。已提前完成任务包括:
■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维持原有的360元。1-9月,全区低保金累计支出1466.1686万元,全区共有低保对象1688户、3054人受益。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至9月底,特困供养资金支出623.4万元,全区共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579人受益。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到156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950元。1-9月,全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52.4万元,共有41名孤儿受益。
■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1-9月,全区医疗救助支出414.7万元,救助1786人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18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2520元。全区约有4013名残疾人享受了此项政策红利。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66套,发放租赁补贴120户。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任务已全面完成;共发放租赁补贴133户。
■完成25户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至9月底,共计完成改造71户,提前并超额完成任务。
■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9万元提高至1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27万元提高至28万元。
■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0000元降为8000元、报销比例从70%提高为75%;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从2000元下调至1000元,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从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148元,目前已全部发放。
■镇中心以上学校全部实施校园网提速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延伸入班,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点实现30%以上。50所学校共1151个教室实施了多媒体教室建设工程。
■支持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民转刑”案件比2017年下降10%。上述工作已全面完成。
■对全区所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按规定提高每亩补偿标准。全区约有6.6万农民受益。
据了解,前三季度,梅江区十件民生实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征地拆迁难度大、实施方案审批时间长等因素影响,使个别项目的推进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影响。下一步,该区委区政府将以更大的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抢抓施工黄金季节,加强协调,各方联动,攻坚克难,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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