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单位清查补充登记的公告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当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阶段的重要时期,各镇(街道)、社区、村委普查员已经对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搬迁、更换经营地、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事业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证照,于2018年11月9日前,到所在县(市、区)、镇(街)、村(居)委会普查办进行清查表填报,或致电当地普查办,由普查办派人上门进行登记。对逾期未清查登记的, 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对拒绝或者妨碍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或者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特此公告
梅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附:梅州市及各县(市、区)经普办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梅州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大楼六楼梅州市统计局0753-2188182梅江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梅江区政府大院梅江区统计局0753-2192973梅县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县区政府大院后楼六楼梅县区统计局0753-2563682兴宁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宁市兴城中山东路一号兴宁市政府大院兴宁市统计局0753-3332543平远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城南路平远县政府大院平远县统计局0753-8826828蕉岭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蕉城北街12号蕉岭县政府大院蕉岭县统计局0753-7862829大埔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寮镇同仁路191号大埔县政府大院大埔县统计局0753-5527691丰顺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丰顺县行政中心大楼丰顺县统计局0753-6868260五华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寨镇华一东路1号五华县政府大院五华县统计局0753-443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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