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救生设施 是漠视生命
■ 林德培
今年8月下旬,梅州市开始在梅江沿岸等地段增设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后,短短一周就遗失了十几个救生圈。最近又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救生圈被“有心人”拿走的现象再次发生。
在梅江沿岸增设救生设施是梅州市加强公共服务的一项善举,主要是方便有人溺水时过往市民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现在救生圈不翼而飞,当事人偷走的,不仅仅是公共安全资源,更是公众的责任心和公益心,是对于公共安全而言的一种极端损害。表面上看,这些“有心人”偷走的是几个不值钱的救生圈,但骨子里却反映出他们对生命的漠视,十分可耻。试想:万一有人落水,旁人因为没有救生圈不能及时救助导致落水者不幸遇难,偷盗者岂不等于间接致人死亡?更何况,当他们实施偷盗行为时,可曾想过如果遇到本人或家人落水却找不到救生设施的情况,该会陷入怎样的窘境?
当然,一味谴责偷盗救生圈行为不足以惩前毖后,只有严惩偷盗者,才能震慑后来者。同时,跟所有公共设施一样,梅江岸边的救生设备的建设与防盗、防损等也是一个需要长期面对的问题。“丢失一个”就“补齐一个”的简单做法,也非长效之举。我们需要做的,是在预防丢失和维护上下功夫。作为市民,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去维护这些公共设施的完整和安全,万万不可随意取用或私留。这就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要让每位市民树立“保护救生设施就是保护他人与自己生命”的意识。
此外,让救生设施免于被盗,还可从改进救生设施的材料入手考虑。可将救生设施改为救生箱,将救生圈、救生绳放置于箱中,紧急时分破箱取用设备,平时则能起到保护的作用。此外,可在救生圈上用醒目字样标注“救生设施,偷盗可耻”,如此,或能在一定程度上让爱占便宜者和偷盗者怯步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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