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现场“偷”自家钱

梅州日报 2018-10-30 10:00

本报讯丈夫赚的钱交由妻子保管,当丈夫要拿钱给工人发工资时,却遭到妻子的拒绝,为此,五华一男子特意伪造作案现场,“偷”走了自家的3万元人民币,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9月19日,五华县公安局接到事主张某的报警,称其家中“遭贼”,抽屉里的3万元被盗。办案民警勘查发现,事主张某家被盗现场有很多“漏洞”。很快,民警确认嫌疑人不是外人,而是事主张某的丈夫陈某彬。9月20日11时许,办案民警将陈某彬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原来,陈某彬是五华县城一工地的泥水工“包工头”,平时赚的钱基本交由妻子张某保管。近期因拖欠工人工资,陈某彬多次跟妻子商量,先用她存放在家的3万元发给工人,但张某不同意。无奈之下,陈某彬才出此“下策”。目前,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陈某彬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谢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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