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拆违现场 还掷石伤人 五华一妇人因妨害公务被判刑
本报讯在执法人员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时,当事人闯入设立的警戒区,并投掷碎石袭击一名工作人员致其轻微伤。近日,这位采取暴力阻碍正常执法活动的中年妇人刘某受到法律的惩处,被五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6年4月6日下午15时许,五华县棉洋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村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对棉洋镇平安村村民刘某建造在该村河道上的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期间,刘某无理取闹,以拿砍柴刀为借口,进入警戒区,暴力阻碍拆除作业的正常进行。在现场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刘某被工作人员强制带离警戒区。后刘某又声称需要上卫生间,意图再次冲入警戒区,被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后,他拾起地上的碎石向工作人员投掷,致使政府工作人员陈某受伤住院治疗。经鉴定,陈某的受伤程度属轻微伤,刘某赔偿了陈某的医疗费用。
法院审理后,综合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危害后果和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君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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