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农村特困供养 每人每月780元

梅州日报 2018-10-11 10:23

读者李先生:现在兴宁五保户每个月可领多少钱?五保人员有等级分类吗?

兴宁市民政局:根据《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梅市民字[2018]22号)的规定,兴宁市2018年城镇特困供养(城市三无人员)标准为12252元/人/年,即每人每月1021元;农村特困供养(农村五保户)标准为9360元/人/年,即每人每月780元。全市统一标准没有等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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