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造林后补贴和造林工程管理模式改革启动 平远梅县入选省级试点

梅州日报 2018-10-08 10:30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柯)记者近日从梅州市林业部门获悉,省林业厅启动先造林后补贴和造林工程管理模式改革两项试点工作,平远县入选先造林后补贴改革试点,梅县区入选造林工程管理模式改革试点。

在创新造林机制开展先造后补试点工作中,林农、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组织和涉林企业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林中空地、疏残林地、石漠化地区或水土流失区人工造林以及迹地更新连片面积50亩以上,并进行三年三次抚育的造林地可纳入补贴范围。重要生态区位造林、促进脱贫帮扶造林、宜林荒山造林、珍贵树种造林的,实行优先补贴。补贴标准按造林树种选择模式实行不同补贴,珍贵树种模式造林或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模式造林每亩补贴1040元;按“珍贵树种+木本粮油树种”“珍贵树种+木本药材树种”“珍贵树种+用材林树种”三种模式造林的每亩补贴800元。造林补贴支付按“4∶3∶3”比例分三次支付。

在造林工程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面,造林完成时限将调整为一个营造林作业年度,即将当年下达造林投资计划当年完成造林作业任务的做法要求,改为当年下达造林投资计划可在次年5月底前(即春天雨季期间)完成造林作业任务,以便有充足的造林备耕时间,以及利用春天雨季造林,保证造林成活率和造林工程整体质量。同时,实行造林“一包三年、一种三抚育”模式,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验收。造林抚育工程款由一次性拨款方式调整为“4∶2∶4”的三年支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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