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梅州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梅市府〔2018〕16号

梅州日报 2018-09-10 10:4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梅州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布局是否达到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9月15日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县城)实施2018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5分。

二、届时市区将启动固定警报器和移动警报器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梅州电视台第一套(梅州—1)、第二套(梅州—2)和梅州人民广播电台两个频率(94.8兆赫和105.8兆赫)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将通过短信、电子屏发送试鸣防空警报的信息。

五、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搞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六、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三种警报各鸣响1次,每次间隔3分钟,间隔时间播放人防宣传视频,持续时间共15分钟。

特此通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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