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印发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 力争2020年林下经济 年综合产值超40亿元

梅州日报 2018-08-15 10:30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柯)记者从梅州市林业部门获悉,梅州市已印发《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今年8月底前出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方案,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

《方案》强调,要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强化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探索创新自留山、承包责任山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集体山林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进一步激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山林的活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由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要探索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在坚持集体林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方案》提出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经营管理。鼓励和引导生态公益林经营者开展林果、林药、林蜂、林菌等非木质林下经济产业,提高生态公益林综合利用效益。推动集体生态公益林资产化经营,探索生态公益林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放活商品林经营,深化林业分类经营,完善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制度。

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是《方案》的一大亮点。《方案》明确指出,支持集体林业开展多种经营。以绿色富民产业为先导,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森林生物质能源、森林生物制药、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的林业产业,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推进连片规划、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现代林业产业园区和高效林下种养示范基地。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高端品牌,实现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400万亩,林下经济年综合产值达40亿元以上;建成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0个,省级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8个以上。

此外,《方案》指出,要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集体林业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林业规划设计、市场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森林统一管护等生产性服务。积极发展林业电子商务,健全林产品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建立特色林产品直采直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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