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县镇级新税务机构挂牌
本报讯(记者范斌通讯员陈艳妮)昨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梅州市梅江区国税局和原梅州市梅江区地税局正式合并。据悉,梅州市各县(市、区)县级税务局及其所属镇级税务分局也于昨日上午统一挂牌。
据了解,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继上世纪80年代“利改税”和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第三次重大改革。改革将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逐步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助于强劲释放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巨大能量,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梅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市县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原国税、地税机关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的承继机关办理,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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