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网络经营主体增12.21% 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的经营者纳入监管

梅州日报 2018-07-12 11:51

本报讯(记者李跃通讯员黄培元)记者日前从市工商局获悉,上半年,全市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审核录入网络经营主体总数达1027户,网络经营主体网站(网店)总数达1193户,核发红盾电子标识35个,网络经营主体和网站数比去年年末分别增长12.21%和18.59%。

记者了解到,今年来,梅州市工商部门积极探索为从事商务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设计创意服务等网络服务交易的经营者,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从事微信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的经营者建立档案,纳入监管。为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工商部门还积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 ),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网络服务平台、团购网站和企业官网以及网络交易平台、微博、微信等平台上从事交易的经营者,突出打击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6宗,案值0.41万元,涉案金额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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