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法院聘请19名家事调查员

梅州日报 2018-06-26 11:29

本报讯梅县区法院日前举行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向来自该区各镇(办事处、高管会)的19名妇联干部颁发两年期限的聘书,标志着该院家事调查员制度正式实施。

家事调查员制度是梅县区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因具有人身性、伦理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家事纠纷在案件审理时往往存在当事人举证难、事实查明难等难题。为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和人才优势,梅县区法院积极建立稳定、正规、专业的家事调查员队伍,实施家事调查员制度,让家事纠纷当事人更加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度。

今后,家事调查员将在法院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受法院的委托,依据法官的要求,利用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社会经验,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对家事案件中的特定事项,如当事人婚姻家庭状况、情感经历和未成年人的抚养状况、老人的赡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收集家事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填写家事调查书面报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席法庭陈述意见和建议等。(吴丽伶刘洪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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