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举行农药经营许可证颁证仪式
6月6日下午,梅江区农业局在市农资协会举行梅江区农药经营许可证颁证仪式。区农业局局长陈孙鹏、副局长邱梅,以及农药经营许可领导小组成员和辖区农资经营户共40多人参加了颁证仪式。
在颁证仪式上,陈孙鹏强调,一是已领取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资店须按照申办时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核查的条件在五年内不得改变。如有变更须提出变更申请或重新申领。如在农业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违背自己承诺的情况或有人举报不合要求的情况、将记入区农业局建立的农药经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并作为五年后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查依据。二是须注意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利用互联网经营其他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三是希望各农资店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依法依规为农民农业服务、诚信经营、强化溯源管理、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季度农药经营数据上传到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截至2018年6月,区农业局共收到申请材料20份,经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9张。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