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国内航线复征燃油附加费 增收基准为人民币10元/人,国际航线暂未收到调整消息

梅州日报 2018-06-14 11:49

本报讯(记者范斌)记者日前从梅县机场方面获悉,运营途经梅州市国内航线的南方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北部湾航空等公司,已于本月上旬集体宣布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增收基准为人民币10元/人。

多家航空公司复征

除上述4家航空公司外,国际航空、东方航空、春秋航空、深圳航空、昆明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也已集体宣布出票日期为6月5日起的国内航线,都将征收基准为人民币10元/人的燃油附加费,国际航线暂未收到调整消息。

梅县机场方面的信息称,具体征收方式各家航空公司基本一致,为成人10元/人,另按成人普通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按成人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免征。

这是时隔三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恢复征收。此次复征,与国内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上涨有关。根据部分上市航空公司的公告,航空公司面临燃油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双重压力。继2017年单位成本增长1.2%后,今年全年航空公司的单位成本平均将显著增长,达5.2%。

燃油附加费的由来

燃油附加费是为了对冲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增量成本而征收的额外费用。自2000年我国开始对国际和国内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后,费用标准随油价不断变化,最高曾达到每人150元,期间也有暂停征收的情况。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要求,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实行联动机制,同时将每吨4140元的基础油价调整为每吨5000元,航空运输企业只有在市场油价高于基础油价时方可按照联动机制的规定收取燃油附加。由于2015年初国际油价跌破起征点,至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有3年多时间没有征收。随着近期油价涨幅,5月底的一次基准调价已突破国内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每吨5000元的价格线。

与此同时,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则一直处于征收状态。与国内航线不同,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仅需由航空公司向民航总局和发改委提交申请报备,不需得到批准航空公司便可执行,这便赋予了航空公司制定燃油附加费的权利。

国内航线票价有限放开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之前,国内部分航线的全价票已经完成了一轮上调。

复征燃油附加费,国内航线的机票价格是否又要再次涨价?记者查阅相关规定了解到,去年底政府有限放开了国内306条航线的定价权,但为防止出现票价大范围、大幅度的上涨,在制度上对每个航季、每家航空公司调整价格的范围和幅度进行监督,幅度是10%。

由于有10%的涨幅限制,去年底开始按市场供需进行调节的航线机票价格总体平稳,只是在个别热门航线的热门时段,价格才出现较大涨幅。热门时段过后,热门航线的票价也会回落,大多数航线票价处于下调状态。市场人士预计,此306条市场调节价航线未来仍将保持整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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