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执行难 保障民生权益 兴宁法院通过曝光信息、多部门联合等长效机制破解难题

南方日报 2018-06-13 08:06

兴宁法院执行法官接受群众赠送的锦旗。受访者供图

15名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身份信息、地址、执行案号等在兴宁市文化广场大型电子屏上公开曝光;兴宁法院发布梅州市首例悬赏执行公告,悬赏金额近100万元……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开展和司法公正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了破解这个问题,近年来,兴宁法院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开展执行专项攻坚活动。

自2016年以来,兴宁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750件,申请执行标的7.11亿元,结案2179件,执行到位2.858亿多元,执行到位率40.2%。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已经全部采取执行措施。

南方日报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黄佑鹏钟思婷刘海阳

去年共恢复执行149件历史遗留案件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执行难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终于拿到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申请执行人刘某云紧紧地握住执行法官的双手激动地说。2007年,刘某云向兴宁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刘某彦离婚。经法院调解后,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刘某彦的父母将一套房屋赠予双方之子刘某安所有,办证费用由双方平均负担。之后刘某彦未按协议履行,刘某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过户房屋,并由刘某彦承担一半过户费用。

然而被执行人刘某彦一直逃避执行,不愿意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导致执行工作难以进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未果。

2017年底,兴宁法院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彦,多次前去做其思想工作,最终使其转变思想,主动履行5000元的房屋过户费。这场历经10年的执行工作终于落幕。

“类似案件屡见不鲜,虽然涉及的金额数目不大,但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兴宁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穷尽了所有查控手段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法院要求3个月内必须再次查找执行财产,再次对财产状况进行查核。

同时去年以来,兴宁法院建立执行案件动态管理机制,对历史遗留的一年未能执结、长期中止执行、刑事财产刑等“老大难”案件逐案登记造册,分析具体原因,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并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申请人、当地村委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立即造册登记,执行局局长审批后移送立案庭立案,恢复执行。

正是一系列强制措施之下,去年以来,兴宁法院共恢复执行“老大难”历史遗留案件149件,执行到位金额5000多万元。

去年1月,兴宁法院在淘宝、京东等5个司法拍卖平台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并指定专人负责在网络平台拍卖房产、车辆等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财产。目前,兴宁法院网拍案件共21件,成交金额2000多万元。“一直以来,财产评估拍卖是一个大难题,而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可以有效节省人力成本、提高执行效率、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上述负责人说。

多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今年1月,在人流集中的兴宁市文化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上,15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公开“亮相”,包括被执行人的照片、身份信息、地址、执行案号、执行标的额等详细内容,吸引不少群众驻足观看,成为街头巷尾的“热谈”。

“我们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旨在使失信被执行人完全暴露于熟悉的环境之中,让其暴露在阳光下,无处躲藏,强力地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提醒社会公众在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兴宁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通过转移财产、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等做法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兴宁法院采取在人流密集场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媒体全方位同步曝光的方式,充分利用诚信惩戒机制和社会舆论,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

去年以来,已有276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其中101名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定义务。

此外,去年8月,兴宁法院发布了梅州首例悬赏执行公告,悬赏金额近100万元。据了解,在该案执行法官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且被执行人名下均无相关财产信息情况下,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社会发布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逃避债务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上述兴宁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兴宁法院也尽最大能力进行司法救助。2016年以来,兴宁法院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92万元,及时帮助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减少群众诉累。

多部门联动打击拒执行为

今年2月12日,兴宁法院3名执法人员陪同年轻母亲陈某来到城区旅馆,并将陈某及其怀中熟睡的女儿安顿好。陈某流着泪激动地向执行法官道谢:“感谢你们!这么多天麻烦大家,辛苦你们了!”

2017年6月,陈某与丈夫曾某离婚,法院判决两个女儿由其负责抚养,判决生效以后,因曾某父母的阻挠,陈某无法带走女儿,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老人与多次上门的执行法官打起游击战,躲避执行法官。无奈之下,法院专程向妇联等部门说明执行情况,同当地司法所、妇联、镇村干部以及曾某亲属等多次上门,做曾某及其父母的思想工作。最终,在多部门联合下,于农历新年前解决了该问题。

近年来,兴宁市公、检、法、司等部门多次联合进行反规避执行专项打击行动,对转移财产、暴力抗法等拒绝执行行为快速从严打击,对查封有财产但超期不执行的案件予以监控,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执行,追究消极履行、规避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针对转移财产、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及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另外,兴宁法院还通过对全国国有商业银行中的存款账号、车辆登记、工商登记、证券进行全国法院网络“总对总”集中查询,其中对部分银行进行网络实时扣划;在国土、房管等部门实行“点对点”网上查控。这将原本需要几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工作,缩短到几分钟内即可完成,使法官足不出户就能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一网打尽”。

去年5月,兴宁法院对一宗拖欠工人工资报酬的个体企业主,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修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极大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以来,已对3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化执行威慑力,其中有15名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履行了法定义务,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多措并举,循序渐进,补齐执行短板。”上述兴宁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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