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后三次肇事逃逸涉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丹羊通讯员交宣)据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报,8月12日下午,广州交警先后接到报警: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广州绕城高速外侧进南沙港快速匝道处、科韵路琶洲大桥南往北上桥位,分别发生两小车碰撞事故,事故中一方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警情均指向孙鸿某涉嫌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接报后,广州交警迅速查获嫌疑人孙鸿某及肇事车辆。经检验,孙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2mg/100mL,属醉酒后驾车。
据孙鸿某供述,8月12日14时20分左右,孙鸿某在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某酒家吃饭期间喝酒,喝了8两左右药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离开。14时55分,孙鸿某驾车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三滘立交上和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当对方说要报警处理时,由于害怕被警察查获,便驾车逃离现场,且在逃离过程中驾驶车辆再次碰撞对方车辆;16时48分,孙鸿某驾车在广州绕城高速外侧进南沙港快速匝道又碰撞一辆小车,随后又继续驾车逃逸;17时26分,孙鸿某在海珠区科韵路琶洲大桥南往北上桥位置附近,再次碰撞一辆小车,在对方报警后再次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第一次逃逸后,嫌疑人曾回到自己单位作短暂停留,当时他有条件、有能力终止自己的危险行为,但他在停留近20分钟后再次驾车出行,并有驾车上城市快速路的情节。”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珠大队柳警官介绍。经广州交警调查取证,嫌疑人孙鸿某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多次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其行为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嫌疑人孙鸿某犯罪后存在逃跑的情形,具有社会危险性,符合逮捕条件,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孙鸿某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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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机高速上逆行刚被扣完3分又被扣12分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妍通讯员粤交集宣、张立希)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交通集团获悉:8月31日9时30分,监控中心接巡逻交警报,一辆号牌为赣K牌的中型自卸货车正停在揭阳方向K23250米处应急车道上(麒麟收费站附近路段),无设置警示标志。
交警对驾驶员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就在交警离开没有多久,监控中心发现这辆“故障车”竟然启动了,并强行掉头逆向行驶返回匝道。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货车驾驶员交代,车虽然有故障,但还是可以低速行驶,为节省拖车费,他便试图掉头出高速出口,自行前往修理。据了解,该司机有35年驾龄。交警介绍,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该司机必须“回炉”学习及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领回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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