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揭阳日报 2020-05-01 08:30

本报讯(记者 高浩钦 陈启何 通讯员 杨雪斐) 为切实加强公寓、旅业式出租屋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普宁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公寓、旅业式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统一专项行动。

普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近日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分成多个小组,与城南、池尾等地派出所开展联合行动,重点检查公寓、旅业式出租屋的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管理、入住人员信息登记等有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内容包括建筑物合法性、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防火、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公寓、旅业式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等手段,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消防检查监督和防控火灾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寓、旅业式出租屋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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