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胃王”货车上路,交警严查不贷
本报讯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3月22日至3月2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316起,其中盗窃警情141起,抢劫1起,诈骗106起,其他警情68起。
车辆装载货物本应在核载重量和范围内,但在日常生活中,却经常会有一些“大胃王”货车超载超限上路,造成严重交通隐患。
案情:
4辆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被查
3月24日凌晨,揭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经富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满载着又高又长的成堆竹子在路上行驶,满车超载的竹子十分沉重,压得车辆不时摇晃,令人心惊。民警立即控制该车辆并将其过磅称重,发现货车装载货物超过核载重量30%以上,遂对其强制卸载并对驾驶员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3月25日,该中队还查获2辆超负荷载着杉木的“大胃王”货车,并立即依法处罚。
3月26日上午,揭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满载着回收废品在路上摇摇晃晃行驶,只见三轮车车辆栏板已被拆下放平,一包包塑料废板、食用油空罐等回收废品被捆绑堆叠在车厢上,高度和宽度远远超出了车厢,几乎将三轮车整个挡住了。民警检查还发现该三轮车不但超限,而且逾期未检验,于是责令三轮车驾驶员现场消除车辆超高超宽违法状态,及时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提醒:
车辆载物严禁超载超限,违者必罚
警方表示,在运输过程中,货车载物如果超载、超限,本身车辆的行驶性能、制动效果也会受到影响,一旦急刹车或者通过限高限宽路段、急转弯掉头时,由于车身重心发生偏移,容易发生货物倾倒或整车侧翻的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超限,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些违法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因此,广大驾驶员切勿为了贪图方便而罔顾交通安全,为了自己和家人以及他人的安全着想,请务必严格按照核定载货质量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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