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疫情报复家人 冒充警察骗财骗色 一男子被执行有期徒刑2年

汕头日报 2020-03-17 00:43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郑淑丽)继因对医生治疗方案不满而故意编造疫情虚假信息的黄某林后,潮阳区又有一名谎报疫情泄私愤之人获刑。3月10日上午,潮阳区人民法院在潮阳看守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生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招摇撞骗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现年39岁的陈某生是普宁市梅塘镇人,此人因与其父亲和妻儿有矛盾,遂萌生制造恶作剧报复家人的念头。今年1月30日,他拨打汕头市疾控中心的联系电话,谎称自己和家人从武昌自驾来到汕头,现其母出现发热、咳嗽、咳血等症状,其本人也有咳嗽症状,目前人在潮阳区金灶镇。

接报后,市疾控中心、市120指挥中心派出负压救护车及专业人员第一时间赶赴金灶镇。潮阳区疾控中心也启动疫情应急预案,派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等专业工作队,并向区防控指挥部请示调派120救护车增援,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消毒、病人与密切接触者转运工作的准备。同时,该区要求金灶镇迅速对全镇村居(社区)进行地毯式排查,落实镇卫生院全力配合做好各项人员救助工作,金灶派出所做好核查走访工作。

2月1日,陈某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陈某生的父亲陈某辉与陈某生的前妻及儿子均长期在深圳市居住,且与陈某生没有联系,陈某生的母亲陈某已去世。其后,谎报疫情的陈某生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陈某生自去年9月至今年2月期间,通过陌陌、微信等聊天工具结识女网友,谎称自己是警察并时常发送其本人佩戴警察证件的自拍视频、民警执勤视频,以此骗取对方的信任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先后有3名女子上当受骗,被骗取赃款共4000元。案发后,陈某生已将赃款归还受骗女性。

潮阳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生有期徒刑1年2个月,以犯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总和刑期2年2个月,决定执行刑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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