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挖药材竟砍他人树 一男子犯盗伐林木罪获刑并处罚金

梅州日报 2020-03-08 09:15

本报讯一男子上山挖药材时,发现别人种的桉树长得不错,竟召集工人砍树,并打算运出去卖钱,后被森林公安民警现场抓获。近日,丰顺法院受理此案,判决被告人潘某喜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9年11月中旬的一天,家住揭阳市揭东县的潘某喜到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的一座山上挖药材,他看到山上有很多桉树,长势很好,遂起歹念,觉得可以砍下来卖个好价钱。2019年11月22日下午,潘某喜擅自雇佣工人到该座山上盗伐某开发公司种植的桉树。当天,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埔寨镇政府和埔寨派出所的配合下,现场抓获潘某喜及工人共7人,并依法扣押了被砍伐的桉原木共305根。丰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谢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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