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快速发放一起涉民生案件执行款 时隔十余年,老汉足不出户喜领款
“执行款收到了,谢谢你们。”2月19日,家住榕城区东升街道的老黄怎么也想不到,疫情之下,他足不出户收到一笔7万余元的执行款。老人激动得对着电话那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疫情无情,执行有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执行指挥平台等网络执行系统进行办案,成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当事人,以安全快捷方式发放案款,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鹏程 林昭仪
不断追踪,陈年积案恢复执行
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2006年,申请人老黄的儿子黄某辉被杨某、林某、林某锋故意伤害致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林某、林某锋无期徒刑、7年、3年,并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老黄10.56万元。
案件判决之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老黄与被执行人杨某、林某、林某锋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依法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该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之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因一直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该案始终没有恢复执行。
时间来到2020年1月,法院获悉部分被执行人已刑满释放,可能有财产可供执行,为有效维护涉民生案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恢复执行该案。1月19日,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被执行人林某锋在其住所地中国农业银行揭东锡场支行有存款,遂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该账户存款76464.24元,并在网络冻结异议期及春节放假后及时进行扣划。
灵活变通,“零接触”发放执行款
谁知,一场疫情,让接待或接触当事人成为一件难事,如何按时发放执行款成了执行法官一道难题。
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老黄时,得知老黄年过花甲,近年家庭经济困难,加上受疫情影响,没有正常工作,无法获得生活来源,亟需这笔追偿款。
考虑到老黄的实际情况,法院决定采取安全快捷有效的方式发放这笔追偿款。一开始,执行法官尝试添加老黄的微信,并要求其提供银行卡账户、开户行名称,但老黄不懂得使用微信、网络等方式。紧急之下,2月19日,执行法官灵活变通执行思路,联系当地居委会,之后添加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微信,再由该工作人员帮忙拍照提供老黄的银行存折账号,最终法院在当天及时将该笔款项成功发放给了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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