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集中清查行动

梅州日报 2020-02-08 09:06

本报讯1月29日,县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自然保护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股等相关工作人员,分成2个检查工作组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集中清查行动”,对县城、龙村镇、梅林镇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基地、农贸市场、酒楼饭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在县城华园市场、沿街饭店酒楼等地,工作人员详细认真检查经营商户的进货台帐、近期经营状况等,检查各商户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工作组要求农贸市场、饭店酒楼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并与各经营商户逐一签订承诺书。工作组还到龙村、梅林镇 仔细检查人工繁育场所、仓库、厨房等区域,要求人工繁育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做好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

此次行动共出动20人次,出动车辆4辆,检查动物繁育基地4家、农贸市场海鲜活禽经营店13家、饭店酒楼1家,签订承诺书18份。

据了解,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林业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抽调人员对全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基地、农贸市场、酒楼饭店等场所开展全面清查,至目前为止,累计出动人员94人次,检查繁育基地8家、农贸市场15家、饭店酒楼67家、签订承诺书93份,暂未发现有非法经营国家保护动物及“三有”保护动物的行为。(吉文波胡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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