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不停歇”,日行万里为执行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赴京完成执行保全工作

揭阳日报 2020-01-24 09:45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昭仪 林鹏程

1月20日,腊月廿六,年味渐浓,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如既往地忙碌着。受广东高院委托,该院执行干警17小时往返揭阳与北京之间,续冻一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圆满完成受托案件的执行保全工作,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让当事人安安心心过好年。

1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广东高院的委托执行函,委托该院代为对“申请人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一案”中的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采取保全续冻措施。

接到函件后,该院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上述账户续行冻结,但银行网络反馈“因该记录已经解冻,上述账户内存款未能冻结”。经调查,开户银行位于北京,执行法官立即致电该行,该行答复上述账户在银行柜台上显示是冻结状态,但执行法官发现网络查控系统上依旧是未冻结状态,与银行的答复并不一致。由于涉案账号解冻原因无法查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着手摸清该案的来龙去脉,并研究对症施策。

经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2019年1月曾执行保全上述涉案账户,但从未对该账户采取解除冻结的措施,而系统上却显示已被解冻。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极有可能导致该账户被其他法院的案件首次查封,造成申请人合法债权的损失。最终,该院决定立即对该执行保全案件进行立案,派出执行干警奔赴北京涉案账户开户行询问根源,同时采取续行冻结措施。

1月20日,执行法官杨树城、杨红波抵京后立即向银行核实情况。经查,该账户状态显示不一的原因是该账户曾被市中院另案采取扣划措施,而银行系统未能与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同步,导致市中级人民法院未能在办案系统上续行冻结。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银行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办案材料,以245万元为限续行冻结,并成功冻结存款72.4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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