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揭市自然资(旧改)让〔2020〕1号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霖磐镇区三旧改造一期A区(宗地编号CYJG20190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区位
该地块位于霖磐镇南塘山东侧、霖桂大道以西、S234省道以南地段,是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霖磐镇区三旧改造一期A区开发项目。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是省级产业转移园,主导产业为五金不锈钢、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新材料等高科技、高效益、环保节能等产业。园区内有省道234线东西横贯,揭普高速、省道224线从园区一侧穿过,连接市区核心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梅州市丰顺县。出让地块离霖磐高速路口1.9公里(4分钟车程),距离揭阳潮汕机场43公里(35分钟车程)。区域道路联接畅通,对外交通方便快捷。
二、功能要求和规划条件(见下表)
三、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也可联合申请。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该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用地规划条件》规定执行。
(三)竞得人须自政府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负责竞得地块上附着物的拆除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为确保社会稳定,需要回迁安置住户13户,回迁安置面积合计1875.54平方米,竞得人必须履行霖磐镇人民政府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霖磐镇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住宅)拆迁及回迁合同书》。
(五)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规划报建手续,具备开工条件;自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全面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全面竣工。
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六)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前须和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未能签订监管协议的,不得签订出让合同,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揭阳市财政局,不予退还。
(七)凡在揭阳市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经调查核实存在“问题楼盘”情形的。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有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但文件未具体明确执行范围。为确保该文件执行的可操性,现将执行范围拟定在揭阳市区行政区域内。
(八)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和参与竞买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签订《“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竞买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竞买人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成交原则
(一)本次出让按出价最高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由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
(二)竞买人须按规定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分别如下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0年1月 23日。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2月13日 8时 30分至2020年2月24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0年2月13日 8时 30分至2020年2月24日17时30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0年2月13日8时 30分至2020年2月26日10时00分。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0年2月26日10时00分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须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jysggzy.jieyang.gov.cn)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规划条件、公告、竞买须知、合同样本、《“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模板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土地开竣工违约责任。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部分土地未开工建设的,该部分土地予以收回。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或开工建设前尚未完善开发建设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
(三)改变用途的违约责任。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其他违约责任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四)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七)竞得人应于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出让。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的《“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到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监管协议、合同的,《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八)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或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九)成交后,由揭阳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市级财政,保证金抵作合同定金和地价款,成交价款余款由竞得人直接缴入市级财政。
(十)竞得人应在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设立单项开发公司(竞得人为法人并已在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注册的除外)开发建设本出让地块,且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协议;若单项开发公司在该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按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得人必须按有关规定缴交土地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缴交的契税等。
(十二)宗地地上现有附着物由竞得人自政府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负责拆除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十三)竞得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十四)该地块的建设开发要求,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各项约定执行。
(十五)政府保留对本地块的城市规划调整权,涉及原宗地的城市规划如有修改,竞得人有义务执行有效的城市规划,并按届时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十六)所有建筑物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十七)用地红线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及出让规划条件的要求,涉及到计划、规划、环保、消防、绿化、卫生、人防、民航、防洪排涝、电力交通、文物保护等问题,在符合专项规划要求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
(十八)竞得人须按照出让规划条件及其附件要求进行土地利用和开发,对代建项目负责代建和承担建设费用。
1、竞得人须设计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地块须配建社区用房(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6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室外综合健身场地、便利店、垃圾收集点等,建设标准和要求详见《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用地规划条件》。
社区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霖磐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社区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监督社区服务站使用管理情况。竞得人必须按期移交,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竞得人须设计建设区间道路(宽度6米,长度96米,面积692m2)、A-01-01中公园绿地1(面积102m2)、A-01-01中公园绿地2(面积235m2) 以及A-01-01中公园绿地3(面积214m2),道路、绿地由竞得人按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无偿负责建设和承担建设费用,建成后移交霖磐镇人民政府管理。建设标准和要求详见《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出让用地规划条件》。竞得人必须按期移交,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十九)竞得人须同意政府规划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和立体空间建造或通过,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1、供电、供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管线。
2、城市道路、小区分隔道路、绿化、路灯等设施。
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竞得人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的计划;竞得人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开工。需要迁移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培鑫
联系电话:0663-8255923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663-8071692
地址:揭阳市政府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六、七楼
数字证书办理单位:
1.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2.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电话:
1.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事窗口,0663-8761822
2.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20办事窗口,0663-8264822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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