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
本报讯 (记者 郑乔慧) 近日,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了一起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自行清理、规范处置随意倾倒的垃圾。
近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巡查至紫苑名邸小区时,发现小区东北角被人随意倾倒了一堆建筑垃圾,影响市民通行和市容市貌。由于现场没有找到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任人,执法人员联系相关部门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倾倒垃圾的是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据工作人员陈先生介绍,年关将近,他们想把小区的卫生清洁干净,便将小区内一些临时堆放点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没想到给城市带来了影响。执法人员现场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宣传有关的政策法规,告诫责任人要把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升中队队员王海锐指出,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15条,任何单位、个人不能随意丢撒、抛弃建筑垃圾。对此,他们责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将垃圾清理干净。在城管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下,物业工作人员意识到了随意丢弃建筑垃圾是违法行为,表示今后一定改正错误,合理规范收集清运建筑垃圾。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呼吁,临近春节,家家户户都在大扫除,由此产生的各类垃圾也相对增多。希望市民自觉做好垃圾投放,共同维护好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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