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男友”借钱后失联 诈钱

揭阳日报 2019-12-20 09:20

本报讯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李 颖) 12月8日至14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刑事、治安警情323起,其中抢夺2起,盗窃警情132起,诈骗91起,其他类警情98起。

新年将至,不少单身男女寄希望于网络社交,想借此找到情投意合的伴侣,然而一些伺机谋财的不法分子也在蠢蠢欲动。近日,榕城警方就抓获了一名以“交男女朋友”为幌子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郁(男,29岁,榕城区仙桥西岐村人),破获诈骗案5宗。

案件:“男友”借钱做生意,多名女子掉圈套

10月31日和11月29日,榕城区新兴派出所先后接到两名女性市民报案称,被一名叫“陈某”的男子以交男女朋友为名,各借去人民币10多万元后,便失去联系。

两宗案件情节相似,嫌疑人“姓名”相同,极有可能为同一人作案。榕城警方高度重视,遂向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争取技术支持,并指令分局网警大队、新兴派出所对该两宗案件进行串并,尽快破案,挽回被害人损失。

经调查,被害人陈某曼通过手机聊天软件认识了一名叫做“陈某”的男子,互加微信后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随后“陈某”便以鞋厂缺少资金进货为由,先后向陈某曼借款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但几个月后陈某曼便联系不到这位网络“男友”了。另一名被害人柯某娜的遭遇几乎一样,网络“男友”陈某以开汽修厂缺少资金为由,先后借款人民币10多万元之后消失无踪。

随后,办案民警根据两名被害人提供的一系列账号资料进行分析,确定两宗案件系一人所为,并对该嫌疑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最终确定“陈某”的真实身份及落脚点。12月10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郁在榕城区仙桥西岐村落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郁对其以交男女朋友为幌子,以做生意缺资金为理由,先后对陈某曼、柯某娜等5名年轻女性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郁因涉嫌诈骗已被榕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醒:网络交友须谨慎,大额转账要警惕

警方表示,在不少网络交友诈骗案件中,经常会有相同的特点:二人相识于网络,没有现实接触就很快陷入“爱河”,在确定恋爱关系不久后,其中一方就以各种借口要求大额资金转账。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极有可能遭遇了网络交友诈骗,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警方提醒,市民在进行网络交友时,一定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信“甜言蜜语”,掉进骗子“量身定制”的“爱情”圈套;在涉及钱财问题时,不要轻信征婚交友对象的任何借口和说辞,而是要与身边亲友多沟通、多询问,谨防感情、钱财的双重损失。如果已经遭遇此类诈骗,请保留转账账号、明细等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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