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流窜作案,专盯车内财物

揭阳日报 2019-12-13 11:24

本报讯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12月1日至7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311起,其中盗窃警情145起,抢劫1起,抢夺1起,诈骗98起,其他警情66起。

男子流窜各大购物中心及商场停车场,物色作案目标频频盗窃车内财物,给群众带来极大困扰。最终,民警通过案件串并侦查,将这名男子抓个现行。

案件:男子频频盗窃车内财物

11月30日至12月1日,普宁市公安局金安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称停放在万泰汇购物中心负一层的小轿车车内物品被盗的警情。接报后,金安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通过视频监控和调查走访获悉该案件系一男子所为,派出所遂组织警力蹲点伏击。

12月2日22时许,民警在万泰汇购物中心负一层停车场蹲点时,发现该男子游走于车辆之间,时不时对车内进行窥察。民警见状将该男子当场控制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该男子叫吕某佳(男,34岁,普宁池尾街道人),他供认,其自今年8月份以来,先后在御景城、时代中心、万泰汇购物中心等地负一层停车场内物色作案目标,盗窃多辆轿车的车内财物,先后盗得中华牌香烟4条、现金2500元、镶有玉石的白色金属戒指1枚、“如意”玉石1块、荷花牌香烟1条、华为P30手机1部等,并将部分赃物销卖。随后,民警根据线索,在池尾街道广达工业城一商铺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翁某金(女,32岁,福建省莆田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佳、翁某金已被刑事拘留。

提醒:停车锁好门窗,财物随身携带

警方表示,临近年关,不少“梁上君子”蠢蠢欲动,准备“大捞一笔”过年,因此,在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打击防控力度的同时,广大市民也要增强防盗意识,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本案中,车主因一时疏忽没有将车窗关好,同时又因大意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才让盗窃分子钻了空子,让自己蒙受财产损失。

警方提醒,市民在下车时要注意锁好车门,关好车窗,锁门后轻拉车门确认落锁情况,避免车门假锁;尽量不要将车停放在偏僻处或是无人看管、无监控设施的地方;贵重物品及现金不要放在车内明显处,以免引起不法分子注意;停车前携带有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的,应多留意是否有陌生人靠近或尾随,下车后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仍要多加警惕,如遇可疑情况,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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