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用人单位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揭阳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含从事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zybwhsb.com/)重新注册,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凡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纳入“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管理。
咨询电话: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8256331
榕城区卫生健康局 8636770
揭东区卫生健康局 3286366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2236732
揭西县卫生健康局 5593623
惠来县卫生健康局 6617881
揭阳产业园卫生健康局 8201126
空港经济区卫生健康局 8779197
特此通告。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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