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交易收款即拉黑 男子“空手套白狼”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11月24日至30日,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343起,其中盗窃警情159起,抢劫3起,诈骗75起,其他警情106起。
联系服装厂家订货,转手卖出4万多元的男士内裤,收到买家发来货款后立即将厂家和买家拉黑,将货款占为己有。近日,这名“空手套白狼”的男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案情:订货转手就卖出,诈骗4万多元货款
11月27日,普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其于11月25日被人以订购货物为由诈骗去一批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男士内裤。接报后,城北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并于12月1日18时许在普宁市流沙北街道西市场一银行附近抓获涉案嫌疑人江某鑫。
经审查,江某鑫(男,19岁,普宁流沙南街道人)交代,其于11月24日15时许,在网上找到位于普宁市洪阳镇一服装批发厂家的老板(即报案人),虚构理由向该老板表示要进购一批男士内裤,并商定以10万多元的价格订购了一批男士内裤,共计2万条。随后,江某鑫又在网上联系了一位买家,以42000元的价格将这2万条内裤卖给对方,并让厂家将这批货物送至买家提供的目的地。买方验货后便将4万多元货款转至江某鑫指定的银行账号,江某鑫收到货款后占为己有,未支付钱款给厂家,并将厂家和买家的微信号拉黑。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鑫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加紧进行中。
提醒:交易前应认真核对身份信息
警方表示,在这起案件中,出货的厂家将货品卖出后得不到货款,买家将货款汇出后也并非如自己预料那样落入厂家钱包,犯罪嫌疑人不花一分钱,就“赚”了4万多元的交易货款。这种“空手套白狼”的诈骗手法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广大市民在线上线下交易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谨防被骗。
警方提醒,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尤其在涉及发货、汇款等关键环节,一定要认真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不慎上当,应当妥善保存电话通话、微信聊天、转账汇款等记录,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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