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揭东让[2019]4号
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10330.6平方米(折合165.4959亩),土地开发程度三通,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各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详见下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各宗地已明确了产业类型及投资要求,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个人或联合申请竞买。
(一)凡在揭东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应在揭阳市揭东区设立单项开发公司(竞得人为法人并已在揭阳市揭东区注册的除外)开发受让地块,且应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约定该单项开发公司的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的份额,并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成立单项开发公司的一切手续(单项开发公司的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一致)。否则,将竞得地块过户到单项开发公司名下的过程将被视为一次转让交易,须按规定缴纳转让税费。
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可根据网上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单项开发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单项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若单项开发公司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揭阳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10月7日。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5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9年10月8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5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各宗地挂牌时间分别为:
JDR2019003地块:2019年10月8日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
JDR2019009地块:2019年10月8日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7日10时30分;
JDR2019010地块:2019年10月8日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7日11时30分;
JDR2018015地块:2019年10月8日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7日12时30分。
(五)限时竞价时间:
JDR2019003地块: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起;
JDR2019009地块:2019年10月17日10时30分起;
JDR2019010地块:2019年10月17日11时30分起;
JDR2018015地块:2019年10月17日12时30分起。
八、其他规定:
(一)由于各宗地已明确了产业类型及投资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663-3262928)提交项目用地发展承诺书,并签订《宗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监管协议书作为出让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签订监管协议书的,不得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上缴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凭监管协议书,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宗地还款时间为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还清;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宗地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六)竞得人应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等手续。
(七)土地交付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八)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开始动工开发,并在开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竣工。动工开发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部分土地未开工建设的,该部分土地予以收回。
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或开工建设前尚未完善开发建设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
(九)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用途需要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拍挂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十)土地出让成交后,由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揭东区财政局专户,保证金抵作合同定金,定金数额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不足部分须于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保证金超过合同定金部分抵作地价款,成交价款余款竞得人直接缴入揭东区财政局专户。
九、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出让人: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3-3257535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
地址: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19、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663-6195229
数字证书办理单位:
1、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20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227706
2、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761822
揭阳市揭东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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