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揭税务部门共推12项措施 启动粤东三市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 通讯员马圆、卢芬、余武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快打造区域经济一体化,5月27日上午,汕头市税务局、潮州市税务局、揭阳市税务局在汕头联合举办以“携手再出发,共创新辉煌”为主题的粤东三市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启动仪式,推出了统一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等12项措施,为粤东三市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多纳税服务便利化举措。省税务局副局长梁世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耿坚和三市税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了粤东三市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现场还举行了粤东三市税务宣传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
省内率先开展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据了解,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税务部门牢牢抓住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这一重大机遇,围绕粤东三市的重大发展战略,联合制定了粤东三市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跨区域合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立优化粤东税收营商环境联动机制,创新推出12项工作措施,通过区域协同发力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打造广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金名片”。
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地缘相近、文脉相连、语言相通、经济相融,各领域、各层次的交流合作互补性、兼容性强,合作发展前景广阔。“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营商环境则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关键因素。粤东三市开展跨区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合作,有利于深化拓展汕潮揭一体化,优化整合税收管理服务资源,对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汕头大学商学院胡少东教授表示。
12项措施突出“三个一体化”目标
三市税务部门推出的12项措施精准聚焦优化税收服务和管理,在对象上主要指向粤东三市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内容上突出政策落实、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的“三个一体化”目标。
围绕今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新措施致力于实现粤东区域内政策落实同步调,有力助推减税降费落地生根。例如“实施纳税信用跨区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通过三市税务部门定期互相推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信息,汕头、潮州、揭阳的A级纳税人在三市都可享受放宽发票供应量和取消发票认证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在审批、管理、服务等领域享有同等优先待遇。
在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方面,新措施提出优化跨市迁移流程、组建粤东纳税服务师资团队、联合创建粤东办税服务示范厅、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展等四方面内容,实现纳税服务同体验。
新措施还将通过建立案件协查统一快速反应机制、案件信息快速互通工作机制、案件统一执法定性说理机制和跨区域税费风险管理协作机制等四项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固化执法流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粤东三市税收法治环境。
三市联动达成多项税收合作共识
据悉,三市税务部门联合组建跨区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实行各方轮值召集、常态化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 共商税收营商环境的发展情况和工作任务。三市税务部门将与多所知名高校开展合作,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开展税收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和跟踪研究,着力提升粤东区域整体经济竞争力,打造更具吸引力、更具凝聚力、更具发展活力的粤东一体化发展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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