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28年终落网 正义宣判绝不缺席 揭阳警方侦破一特大命案,两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张某海接受揭阳警方审讯▲崔某岚(中)被揭阳警方抓获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赵映光 王漫琪
通讯员 陈文庆
1990年的10月28日晚,揭阳普宁发生了一宗令人震惊的命案:家住普宁流沙东市场附近的郑全(化名)一家三口被杀,一人受重伤,行凶者在抢走受害人的一包金戒指和其他值钱财物后便逃之夭夭了。血案发生后,尽管揭阳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查,但作案者逃逸后隐姓埋名,始终杳无音信。
直到2017年,揭阳和普宁两级警方几经周折才通过抽丝剥茧,艰难寻觅到其中一名嫌疑犯的踪迹,并循线追踪成功将该两名嫌疑犯抓获归案。日前,两名嫌疑犯被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到访熟人残忍杀人劫财
该起案件中的受害人郑全一家住在普宁流沙东市场附近,郑全是当地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其妻子则在流沙东市场经营服装生意,两人育有三个儿女,大女儿郑平,二女儿郑琴,小儿子郑清(三人均为化名)。
1990年10月28日下午,曾是郑全夫妇俩生意伙伴的张某海和另外一名年轻男子突然到访,并声称想要买些黄金饰品。当天晚饭时间,郑全一家当时除了大女儿郑平留在流沙东市场看店外,其他人都回家吃饭了,张某海及其同伙也被郑全一家招待一起吃了晚饭。
当天的晚饭结束后,郑全在张某海的要求下,出门去找人拿一些张某海声称要购买的黄金饰品样品。据在此案发中受重伤的郑琴回忆,案发时她正在房间里写作业,在父亲出门后,她听到外面有吵架、尖叫等嘈杂声,于是便跑出去看,只见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已经倒在了血泊中,而行凶者正是张某海及其同伙。跑到阳台呼救的郑琴也被拉进室内,头部挨了一下铁锤,昏了过去。而郑全也在拿样品回家后,被两名嫌疑犯残忍杀害。
一张模糊旧照成破案关键
民警了解到张某海系天津某微电机厂一名保卫人员,案发前向单位请假,与朋友“崔某岚”一起到广东。但由于当时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和技术相对落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同人间蒸发,行踪难觅。2005年,普宁市公安局将张某海、崔某岚上网追逃,但是两人一直没有触网。
2017年9月4日,省公安厅刑侦局发起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普宁这宗“10·28杀人抢劫案”被列入目标案件之一,公安部也专门作出批示。揭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普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组成专案组,着手重新侦查。
此时,一张当年遗留下来的张某海的模糊照片,经“智慧新警务”技术分析出吉林省辽源市一个叫“张思河”的人,与张某海高度相似,而且从“张思河”的种种信息来看,他极有可能就是张某海隐姓埋名的新身份。2017年10月23日,专案组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将那名“张思河”抓获。经比对,“张思河”正是张某海,此时距离案发将近27年。
专案组民警进一步侦察发现,崔某岚已化名为“仁俊雄”。“仁俊雄”在深圳市和东莞市各有一套房,现居住在深圳市龙岗区,还经营着2家公司,身家逾1000万元。至2018年3月22日,崔某岚终于归案。
法院一审判两被告死刑
到案后,张某海和崔某岚分别交代了28年前作案的经过,他们犯下该起案件的动机,是因为被别人骗了钱。
原来,当年张某海与崔某岚相约到深圳后,崔某岚便带着张某海在深圳的东门大街玩耍,期间,张某海身上的现金被人骗光了。两个人于是动起了歪脑筋,商量怎么把损失的钱给“赚”回来,并最终把目光投向了张某海在普宁的生意伙伴郑全。
杀人后,郑全带来的黄金饰品都被拿走,两个人翻箱倒柜把其他值钱的东西也拿走,将身上带血迹的衣服换掉之后离开了现场。
2018年8月1日和8月23日,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岚供述的作案经过与法医检验及分析等能相互印证,与受害人的陈述也相互印证。
最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名犯罪嫌疑人死刑。据悉,宣判后,两名被告均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提交广东省高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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