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以河长制为抓手推进水生态治理 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普宁市不断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改善练江水环境。郑楚藩 摄
□记者 黄松城 陈启何
特约记者 高壮波
使用智慧河长平台进行巡河(湖),及时处理公众投诉的问题;快马加鞭推进16宗在建水利工程建设,争取项目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开展“五清”和“清四乱”专项行动……
记者从普宁市有关方面获悉,该市将全力抓好全市河溪沟渠塘清淤疏浚管理、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等重点工作,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重点,努力开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建设“商贾名城、美好普宁”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在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方面,普宁市提出,要按照省总河长1号令的要求,严格执行河(湖)长巡河(湖)制度,加密巡查频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河湖管护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各级河(湖)长应加强广东智慧河长平台的使用,使用智慧河长平台进行巡河(湖),及时处理公众投诉的问题,要用好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治水智能化管理,各地各部门应尽快提高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上线率,对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落实推动各项工作。
为营造全民参与护水治水的良好氛围,普宁市将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河长制和水利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展示练江综合整治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就,让广大老百姓真真正正感受到练江整治取得的效果,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保护和水利建设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和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统筹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普宁市提出,要远近结合,有序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和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工程建设。16宗在建水利工程要快马加鞭,争取项目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发挥治水效应;未开工的18宗项目要加快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一路绿灯,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前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在强化源头防治、强化黑臭水体和重污染河流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三个强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保障水安全、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控水空间、提升水景观、弘扬水文化等8个方面下实功夫,确保各项工作统筹落实到位。
普宁市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五清”和“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打赢碧水攻坚战的突破口,各个击破。普宁市河长办和水利局要牵头,各属地单位要抓好落实,确保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五清”任务,7月20日前完成“清四乱”任务。该市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敢拔硬钉子、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和信心,集中精力、精准施策,拿出有效措施,特别是练江“1+10”干支流堤岸“拆违”要加大力度,尽快完成两岸堤围“拆违”工作,力争到今年6月底基本实现“五无”目标,即“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危害堤防建(构)筑物”。
压实责任层层抓落实
普宁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该市提出,各级河(湖)长要严格按照省总河长1号令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积极作出“关键作为”,做到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级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部门、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同时,该市要求,普宁市河长办要切实负起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主动对普宁全市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普宁市河长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水利、环保、国土、城管、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好部门行业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河长制和水利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普宁市河长办每年还将对各乡、镇(场、街道)组织开展3至4次全覆盖督导,以确保督导工作有行动、有质量、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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