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全面实施机构改革,共设置区级党政机构29个 为建设“首善之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记者 陈星星 郑乔慧
近日,榕城区委六届六次全会召开,对该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该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将于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榕城区共设置党政机构29个。
榕城区将把握“六项原则”,突出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榕城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全面建设揭阳“首善之区”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保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化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
首先,要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为加强党委对重点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领导,该区新组建了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其次,要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体系,在新型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再次,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强化归口管理和统筹协调,调整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优化党委对相关工作领导的实现形式。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实现增强党的领导力和政府执行力的有机统一。
践行为民宗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效能,根本在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要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三要理顺市场监管职能,做好放管结合的“加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新组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深度整合职能,整合执法队伍,强化监管合力,创新管理理念,切实维护好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要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新组建的区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要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社会保障、切实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打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在机构改革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交叉重叠、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真正调出新职能、组出新动能、改出新效率。
要对标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好上级“规定动作”,确保主要机构设置上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要合理界定部门职责关系,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着力解决政出多门、职能分散、职责交叉等问题,特别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行市垂直管理体制,要试点推广生态环境局“人、财、物”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双重保障的管理运行机制,同时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推进垂直体制改革。要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确保权责一致、落实到位。突出部门主业,发改、司法、政务等单位对划入的职责和机构要统筹规划安排,使新的业务工作、人员队伍等实现深度整合,确保运行顺畅、执行高效、充满活力。
坚持完善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各类改革
要统筹推进各类改革,让各类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力,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
首先,要完善民主制度体系。组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建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责。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其次,要实现政事分开。区农业和水利局、旅游局等承担行政职责的事业单位,全部回归行政机关,今后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属性。再次,要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组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城市管理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政职能,提升城市管理能力。
坚持基层基础导向,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加大基层资源整合力度,推动街道进一步转变职能,把街道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要强化基层服务功能,推进服务标准化和集中办理,加强社会管理、民生保障机构,尽可能将资源、服务、管理放到街道,下沉到社区、网格中去,让基层在服务保障群众上有更大作为。要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执法重心下沉,整合相关执法职责,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优化基层治理网格,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推动建立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围绕“三定”方案,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要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保障。
要严格控制机构限额,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按照规定,区级机构限额在31个以内,根据省批复的《揭阳市榕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区级共设置党政机构29个,符合中央、省机构限额规定。要严格机构管理规定。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临时机构等。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能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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