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日“小雷锋”上线…… “马路捡钱”现实版上演,民警助力物归原主

揭阳日报 2019-03-07 10:52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一首被广为传唱、家喻户晓的童谣,表达的就是路不拾遗、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而在第56个“学雷锋纪念日”当天,揭阳东山中学的两名高一学生在放学途中捡到钱包,并交到执勤交警手中,最终顺利找到钱包失主。他们的平凡善举真实地还原了童谣里的场景,虽是举手之劳,却温暖人心,传递了正能量,让雷锋精神历久弥新。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谢昭煌 陈文庆

3月5日下午5时15分,天下着蒙蒙细雨,市交警支队市区二大队一中队辅警吴锭冰与同事正在环市北路与晓翠路交界处冒雨执勤,突然有人上前呼叫他,“警察叔叔,我们在路边捡到一个钱包,找不到失主,又不放心把钱包交给其他人,需要叔叔您的帮忙,里面有很多证件,失主肯定很着急。”吴锭冰定睛一看,是几名身穿校服、一脸青涩的学生,手里拿着一个钱包正欲交给自己。

吴锭冰接过钱包进行查看,发现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及几百元现金。“当时天气不好,又值晚高峰,过往车辆多,我只来得及询问那几名学生是哪个学校,他们回答了"东山中学"后就骑车离开了。”随后,吴锭冰将有关情况上报领导,同时录制了小视频发到工作微信群上,请求派出所协助查询失主的联系方式。正当吴锭冰确定失主为市民陈女士并准备联系其前来认领时,发现钱包丢失的陈女士也正好来到现场寻找。最终在和陈女士核对钱包内的物品信息无误后,吴锭冰将钱包物归原主。

经了解,陈女士是揭东人,当天刚好到环市北路附近办事,不慎将随身携带的钱包丢失,等到发现时已过了一段时间,便急急忙忙原路返回寻找钱包。看到自己的钱包完好无损,陈女士十分激动,她说:“如果钱包找不回来,自己就要补办证件,势必会影响自己需要办理的事务,现在钱包失而复得,真的非常感谢警察同志和那几位好学生,社会上还是热心人多!”

失主找到了,但是捡到钱包的“小雷锋”却不知道姓甚名谁。于是,通过掌握的学校信息以及现场执勤交警拍摄的小视频,市交警支队市区二大队一中队民警辗转多方,于当晚确定捡到钱包的正是揭阳东山中学高一级学生张泽鹏和陈梓林。

据陈梓林回忆,当时正是放学时间,自己和同学张泽鹏骑单车结伴回家,在经过环市北路晓翠路口看到地上“躺”着一个粉红色钱包,捡起后他们发现钱包内有重要证件,需要尽快找到失主,但考虑到自己作为学生没有能力和方法寻找失主,于是便向正在路口执勤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寻求帮助。“从小父母和老师就教育我们要拾金不昧,我们做的只是举手之劳,微不足道,而且也是有警察叔叔的帮忙才能顺利找到失主。”陈梓林腼腆地说。

短 评

为拾金不昧好少年点赞

张 驰

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东山中学两名高一级学生,冒雨将拾到的钱包交由民警寻还失主,童年记忆中“马路捡钱”的美好画面在俩少年身上瞬间呈现,光华灼目。

两名学生和民警的热心行为,虽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是人性善良、诚信之本性的自然流露,也是千百年来拾金不昧传统美德潜移默化的传承。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心里总会流过一阵感动。也许对于拾金不昧的人而言,归还物品,还的不仅是物品钱财,也是一种良心的安宁。而对于失主,收获的不仅是自己的财物,更是满满的感动。

助人为乐,是良好社会风气的一个缩影,是体现公民素质的行为,在新时代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时期尤为需要。今天,我们赞美雷锋式好少年拾金不昧的善举,点赞交警同志的热心相帮,其实我们所肯定的,无非是根植于人心的美好,它让我们相信,无论时代怎样变迁,每一个年龄,每一个群体,在人性的基座上都是稳固的,虽然有年龄的差异,有行为方式的不同,但真善美从未从人们的身上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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