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检察院积极构建“1+4+N”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 检校合作共建“法治校园”
□记者 陈南霞 通讯员 吴本飞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其中,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在揭阳市,有一个针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普法模式,被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项目,它就是市检察院构建的“1+4+N”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
检校合作搭建普法新平台
何为“1+4+N”?它在揭阳市“法治校园”建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起到什么作用?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1+4+N”即“一个平台,四项措施,多种普法形式”,以检校合作共建“法治校园”为平台,采取派驻一名法治副校长、设立一间驻校检察官工作室、建立一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派出一支专业的法治巡讲队伍4项措施,通过符合青少年需求和接受力的多种普法形式,着力转变“被动型”法治宣传方式,建立多元化、长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
在深入各类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现状和法治需求调研后,市检察院于2017年6月在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率先建立“法治校园”示范点,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法治校园”创建活动。“法治校园”作为检校合作新契点,是揭阳市检察机关探索法治教育新模式的平台,强化检察官在学校普法中的主导地位,与学校齐抓共管,通过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师生和家长们的一致欢迎。
多措并举推进普法新模式
为切实加强“法治校园”建设,市检察院积极落实四项措施,在校内营造“增强法治意识,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落到实处。
在派驻优秀检察官方面,市检察机关派出一名优秀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为校园加强法治建设提供司法支撑;在“法治校园”里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后,检察官定期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接受法律咨询,延展预防触角,建立常态化预防机制;在学校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依托学校优质的教育管理资源及检察机关专业的法律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涉案未成年人等开展一定期限的考察观护和帮教,使其得到监护、教育和矫正,为其重新步入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创造良好条件。2017年11月,市检察院在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揭阳市首个学校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普法教育离不开讲师队伍,揭阳市专门成立一支由法学知识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青年检察业务骨干组成的全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讲师队伍,深入辖区内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巡讲活动。2016年以来,共组织巡讲活动50多场次,接受宣传教育7万多人次。
形式多样营造普法新氛围
在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破传统单一枯燥的课堂式讲课模式,依托“法治校园”这一平台,积极创新青少年“需适”型普法形式和活动。
一是牵头举办普法集市,检察官走进校园为学生答疑解惑,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携手送法护成长。二是寓教于乐,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 普法嘉年华”游园活动,精心设置趣味十足且充满法治文化气息的普法游戏,将法律基础知识融入到游戏环节中,让学生在活跃热闹的现场互动中学法、懂法。三是组织学生观摩、旁听法院公开庭审活动,让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庄严和司法的公开透明,把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植根于内心。四是选择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案例作为“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让学生亲身参与庭审过程,增强学生对法律的直观认识和体验。五是结合目前微信使用人群广泛、使用频率极高的特点,于2017年11月开设了“揭阳未成年人检察”微信公众号,传递揭阳未检工作新声音,拉近揭阳未检与民众的距离,传播正能量。六是协助学校组建“法律沙龙”兴趣小组,在学生中开展常态化普法,确保普法常态化。创建“阳光行”法律阅览室,向学校赠送一批法律、人文书籍,为师生日常阅读提供空间和资料,丰富师生法律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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