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把天聊死”,竟然还负气“约架” 5名涉案者被揭东警方抓捕归案
本报讯 (记者 林文君 通讯员 陈文庆)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日,全市110报警台共接有效警情3512起,其中刑事、治安警情221起,交通事故1067起,火灾事故19起,群众求助1436起,举报80起,其他689起。
微信群里发生争执,竟发展到线下斗殴打架,其中一方还伙同他人将另一方打成轻伤一级,这样离奇的一幕就发生在揭东区。日前,打人者被揭东警方抓捕归案,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处。
案情:微信里发生争执,约线下打架
日前,揭东区云路镇棋盘村村民王某某在一微信群内与王某伟发生争执。王某伟不服,与王某某约时间打架论输赢。次日凌晨3时许,王某伟得知王某某在某渔场,立即带陈某平持砍刀和水管到渔场找王某某打架,但被渔场主人劝开。
随后,陈某旭、陈某贤等数十人也赶到现场“支援”王某伟。陈某旭、陈某贤在一旁观看,王某伟、陈某平和其他人分别持砍刀和水管对王某某实施殴打,致王某某头部、手部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揭东区公安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侦查工作。因案发现场位置偏僻,事发时为凌晨3时,光线昏暗,现场视频模糊不清,而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侦查十分困难。侦查员以案发现场为中心,综合视频监控及调查走访情况,逐一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收网时机成熟之际,抓捕小组兵分三路开展抓捕,先后在揭阳市榕城区多地分别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旭(男,55岁,榕城区人)、王某伟(男,31岁,揭东区人)等5人抓捕归案,扣押涉案车辆2辆。
经审,陈某旭等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其涉嫌持械作案、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提醒:打架成本高,动手请三思
打架容易导致受伤,打架后的医疗费也会对当事人造成经济负担,而且打架者还要面临法律处罚,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的人因脾气暴躁、容易冲动或恃强凌弱,做出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必定受到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打架斗殴的行为不仅对个人身体、精神、经济等造成伤害,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秩序,是法律所决不允许的事情,也是警方一直严厉打击的行为。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行为的,则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据《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外,打架斗殴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聚众斗殴罪等,作案者也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因此,警方再次提醒,因为一时冲动打架,导致自己要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实在是十分不理智的行为,广大市民一定要保持理智,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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