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纪委整治“四风”问题持续发力 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揭阳日报 2018-12-30 10:24

本报讯 (记者 陈锡辉 通讯员 揭纪宣)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日,市纪委监委再次对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强调要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重点围绕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点名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一、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林新违规公款接待送礼问题

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林新在无公函情况下,违规公款接待、宴请及送礼合计13.69万元。2018年9月,林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主动上缴违纪款项。

二、揭东区锡场镇华清村干部集体收受村民财物的问题

2016年,华清村村民林某群为感谢村“两委”为其解决厝地历史遗留问题,将人民币12000元交给时任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林壁龙,委托其送给村“两委”干部。林壁龙将12000元平均分配给包括自己在内的15名村干部。案发后,除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旭练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外,林壁龙等13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三、惠来县东陇镇寄陇村村干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洋酒问题

2013年12月,寄陇村村干部方永标、方汉英、方贞生、方君旭、方少洪、方锡彬等6人以庆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名聚餐,并在事后将饮用的两瓶“杯莫停”洋酒共计10500元,伪造“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及资料开支”单据,在村账务列支。2018年10月,方永标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每人各退回1750元共计10500元。

四、揭西县五经富镇泮坑村村干部巧立名目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2016年3月,泮坑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高镇耀和村报账员高自坤以代办医保报销手续、新农保等相关业务工作补贴的名义,违规领取五经富镇拨付给泮坑村的“党员代理服务站”工作补助经费各3600元,共计7200元。2018年9月,高镇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高自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修订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提出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节点,下大力气解决“四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中强调,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严字当头,继续推进作风建设,整治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防止其反弹回潮。

通报提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深化党的作风建设。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办、国办、中央纪委“两节”通知和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守好第一道防线;要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重点围绕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点名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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