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恨屡次谎报警情 普宁一男子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10天
本报讯 (记者 陈启何 通讯员 杨雪斐) 日前,普宁市公安局大坝派出所抓获一名谎报警情违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12月5日,大坝派出所接110指令,一事主打电话报警称其驾驶一辆电动车在大坝铁山洋学校路段被3名男歹徒抢劫。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现场没有发现报警的情况。经联系报警电话,对方称事主借其手机报警,其不知具体情况。民警调阅周边监控视频资料并走访群众,确认没有发生抢劫的情况。民警排查发现,10月9日在上述路段也出现一宗类似谎报抢劫警情的情况。经民警调查,锁定谎报警情者系罗某枝(男,34岁,大坝镇人),12月12日晚,民警在流沙南一KTV附近将罗某枝抓获。
经审查,罗某枝交代了上述两宗谎报被抢警情的违法事实,同时还交代其曾与他人发生纠纷对警方处理结果不满,遂报假警情扰乱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以此报复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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