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建立健全档案和数据库
本报讯 (记者 张秀川 特约记者 高壮波) 记者从普宁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普宁市近日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据了解,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
这次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据悉,此项工作旨在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将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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