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深(2)

宝安日报 2018-12-02 00:59

两个孔灯的开关,这才算稍稍觉得可以接受。事实上,窗外还残留着落日余光,这种偏僻小地方的夏日黄昏明显跟城市不太一样。老实说,余树在城市住了多年,还从没见过黄昏的光色,在小地方,这种光色却再平常不过。云落小镇的光色稍微还特殊一些,或许跟它毗邻大海有关系,阳光经过海水的返照,映在空中时竟有一种黄中带蓝的底色,让人看着极其舒服。余树却很快就离开了窗台,他把窗帘一并拉上,似乎害怕有人在远处偷窥。他从旅行包里又搜出那封信,他决定再看看,心想也看不出什么东西,却还是想看看,似乎不这么干,他明天便没有足够的勇气继续东行。

信是揭城监狱寄出来的,辗转到余树手上时,只剩信肉不见信封了。起初是寄到了余树的老家,母亲收了,母亲看不懂字,找懂字的人一读,觉得有必要让儿子知道。信确实是前妻写的,那幼稚的笔迹,余树多少年都认得出来。这让他想起多年前,她在离婚协议上的签字,她的签名看起来就像是残肢断臂组合在一起。离婚这么多年了,余树有时都忘了自己曾经结过婚,那是他还年轻的时候。当然,他后来再也没结婚,也不谈恋爱,有过几个一厢情愿的女伴,但也仅限于做爱,完了他以买包买衣物的方式付钱,一切都是明里算账,谁也不亏欠谁。余树是后怕了,至少他想起前妻,或者说被一封没来由的信件勾引起记忆时,他的胸口瞬间还是感到一阵紧缩。他无法拒绝前妻的一切请求,他对她存在亏欠,而亏欠是永远都无法偿还的——他只是想不明白,她怎么还在坐牢?他以为她早就出来了,嫁了人,有了新的家庭。余树有点高估了时光的漫长,事实上,时间只是在他的认知里漫长,认真掐指一算,也不过十年。正好十年,她即将刑满出狱。

前妻的来信不长,简短的几句话,大意也就是请求他在夏日的某一天去接她出狱……余树刚看到信时,透过熟悉的字迹,似乎前妻就坐在他面前,与他复述了一遍信件里的内容。然而,余树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面容。他终于发现,一个人开始记住另一个人时是从记住面容开始的,遗忘一个人时也是从面容开始遗忘的。他能准确地想起她的身材,如果她还没有发福,或者更加消瘦下去;他还能想起她分叉枯黄的长发,甚至还能想起她手臂上打卡介苗时留下的田螺一样的伤疤……他能想起很多细节,却怎么也想不起她长了什么样的一张脸。当然,那张脸的组成部位也是能想起来的,比如细长的眼睛,修过的眉毛,还有略坍的鼻子,嘴唇有些厚,却轮廓分明,描口红时肯定比别人要好描一些,虽然在他的印象里,她还没描过一次口红,连结婚喜宴上也没有过……然而这些单一的零件却飘浮在空中,怎么也凑不到一块,组合成一张完整的脸。这让余树有些痛苦,几乎寝食不安,接到信件时,离前妻的出狱时间还有一个礼拜。七天来,他几乎不能工作,答应下来的活一点进展都没有,每天就在工作室里发呆,抽烟,回忆一张曾经熟悉的脸——当然也惧于一个礼拜后的相见,是如见故人,还是认不出来?他的担心多余而且有些可笑。他的脆弱与敏感大多也体现在这些可笑的事情上,体现在最不应该体现的时候,有如十年前,他所遭遇的变故,不管他承不承认,即便十年过去了,他也算功成名就,然而在性情方面,他还是一点进步都没有,弱小得像只受伤的灰麻雀。

奇怪的是,当余树在云落镇的小旅馆里,重新打开前妻的信件时,却瞬间从那些熟悉而寥落的字迹里回忆起了她的面容,就像一样寻找很久的物件在挪动柜子时被不经意发现。它若有梦幻之感,又无比实在,在脑海里再也驱赶不散。往后,无论余树睁眼闭眼,眼前浮动的都是前妻的面容,具体是十年前的面容。这让余树放心不少,仿佛他正要去机场接个贵客,终于弄清楚贵宾的相貌特征,尽可能地避免了接不到人的尴尬。余树自信,即便明天有一百个人从揭城监狱里被释放出来,像是深圳的工业区一到下班时间从大门口涌出来的人潮,他也能从那些衣着相似面容模糊的身影里认出前妻来的——是的,他可以做到。

余树松了口气。他重新来到窗台,此时云落镇的天已经黑了下来,小镇陆续亮起了灯火。每个地方的灯火总是相似。去年冬天他从根河林区出来时,落宿在额尔古纳,和南方的城市相比,额尔古纳显得有些寂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烟灰的味道。他忘了入住的酒店名字,却记得房间的窗口刚好面向一片居民区,铁皮房看起来错落有致,仔细分辨其实也巷陌分明。几乎每家院子里都长了一棵白桦树,只是枝丫已经光秃,看起来像印象派画作。他认出来了,那不是白杨树,就是白桦树。临近他窗口的那一家,树下还绑着一只羊,菜园子刚好在羊伸嘴够不着的地方。余树记得在窗台同样坐了很久,从傍晚一直坐到太阳落到远处枯黄的草原里,其实时间上不算晚,也就四点多五点样子,他感受到了南北方在时间上的差异。他不习惯北方房间里的暖气,故意把窗门打开来。他看着居民区的人家开始点亮灯火,灯光逐步代替了晚霞,成了夜晚的主角。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种伤感,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寒冷的冬天来到那么一个陌生的地方,看似为了避开旅游高峰期省点费用,实际上他只是想避开人群一段时间。他的举动在出行之前,看起来倒是很诗意,可正处于当时的环境,在面对陌生地方的孤独感时,他突然又觉得自己很可怜,可怜到需要避开人群来获取卑微的安全感。此刻,当他面对云落镇的灯火,他却是另一种心态,他觉得炎热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寒冷会加剧一个人的孤独感,而炎热不会。他以前看文学评论,说北方容易出大作家,多数也是寒冷给予的孤独感所致吧。是的,同样在陌生的地方,云落镇没有让余树觉得孤独。反而,他有一种要融入其中的冲动,趁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想下楼走走。

他回车里取了烟,看到随车带着的《礼拜二午睡时刻》。他想带回房间,犹豫了一下,又放了回去。这本马尔克斯的小说集在余树的车里都放了一年了。每次在车上待着时,他翻开的都是第一篇,他都不记得读了多少遍了,几乎能背出来——“火车刚从震得发颤的赤褐色岩石隧道里开出来,就进入了一望无际、两边对称的香蕉林带。”他在脑海里浮现一个母亲来到陌生小镇认领被打死的儿子的身影……他喜欢这个小说,以至于无法接着往下读。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他想起的,也是多年前,他被一条钻进胆囊的蛔虫折磨得半死不活,母亲带着他不知道去过多少个陌生的城镇寻医问药。如果母亲听从了别人的劝告,大概会把他遗弃,在半道上,随便给他买点吃的,让他原地站着,母亲拐个路角就可以悄无声息地消失,继而永远地摆脱一个累赘。那时的农村人经常以这种方式处理难题。不过母亲没那样做,她坚信有医生能把儿子的病治好。说到底,母亲的直觉是对的,一直到余树八岁那年,三服中药,就把他胆囊里的蛔虫给逼了出来。那条顽固的蛔虫让余树饱受四五年的痛苦,如果它再顽固下去,保不准,母亲最后也会崩溃,真的听从亲人的劝告,把余树遗弃在寻医的半道上。如果母亲真的那么做了,余树也完全能理解,或者说服自己去理解,就像他后来也试图宽宥自己一样。人总有没办法的时候。

打开百度地图,余树向着海边的方向走。地图显示,他距离码头,也就两里路的样子。他明知道像这种小镇的海边没有什么好看的,环境早被污染,无非是锈水横流的渔船,高高挂着的白炽灯,和刺鼻的腐烂的鱼腥味。但他还是继续往前走,像是出于一种无意识的牵引,只想有一个去处。街上行人稀少,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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