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已完成81.8% 汕尾、揭阳、江门、惠州、阳江整治进度快

南方日报 2018-11-16 07:02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通讯员/粤环宣)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回头看”情况时要求,要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笔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广东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中,纳入生态环境部年度考核范围共有925个。

截至11月14日,广东省2018年925个考核任务中,已完成757个(占比81.8%)。从各地完成情况来看,汕尾市39个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在全省率先提前完成2018年整治任务。揭阳、江门、惠州和阳江市都仅剩1个问题,完成率分别为97.6%、94.1%、92.3%和75.0%。清远、云浮、佛山、韶关、潮州、中山、阳江、河源、梅州、肇庆等10市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完成率。东莞、潮州、清远剩余数量多且本月以来完成率未有明显进展。

各地行动

汕头:已完成168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在外砂桥闸上游的河道中央,有一个面积达750亩左右的江心岛,被称为东溪洲。由于周围水域自然条件优越,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水厂和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厂的取水口都设在附近。然而,近年来,一些人未经批准私自在东溪洲上违法圈地,建起了别墅和凉亭,在一定程度上对水厂取水口周边的水质造成了污染。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要求,今年10月,龙湖区外砂镇政府联合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启动全面整治行动,30多宗违章搭建物应声而倒,这也成为了汕头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11月初,汕头市成为全省纳入生态环境部年度考核范围完成数量最多、工作推进力度较大、进度较快的地级市。截至11月8日,汕头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82个环境问题已完成168个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完成率92.3%。另外,生态环境部第一轮督察对汕头市交办的4个环境问题,均在第一轮督察期间立行立改,并于6月4日全面完成整改。

汕头市6个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韩江梅溪河庵埠水源、韩江新津河水源、韩江外砂河冠山水源、韩江东溪隆都水源、河溪水库、秋风水库,多年来,这6个水源地的水质良好,均保持II类水质。

汕头市还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市作风办督查事项,该市作风办定期牵头市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饮用水源防护情况开展督查,同时,与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一河两岸”景观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汕头市生态文明建设。

韶关:韶钢煤焦油全部按危废管理要求处置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提出的问题,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韶钢”)及时采取措施,迅速进行整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的要求处理。韶钢现有3组焦炉,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副产品煤焦油,2016年8月以来,累计有20万吨煤焦油没有列入危险废物管理,之前韶钢一直是将其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韶钢能源环保部部长助理孙普介绍,“煤焦油是焦化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副产品,主要来源是焦炉,煤气产生以后需要净化,因为煤气里面含有部分焦油杂质,我们通过煤气净化工序把焦油冷凝出来。”得知督察情况后,韶钢高度重视,督察当天立即停止原有的违规行为,当天煤焦油就在厂内储存,没有出厂。

孙普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煤焦油目前全部规范处置,包括从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多个环节严格按照废物处置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2018年6月13日至今韶钢煤焦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合规处置,韶钢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要求,于6月21日向韶关市环保局书面备案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全部委托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的豁免管理条件进行深加工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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