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让农村贫困群众圆安居梦
□记者 何小妍
农村危房改造是纳入2018年揭阳市十件民生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全市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市、区)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到位。截至9月底,揭阳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51户已开工254户。
做好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核查工作
今年2~3月,按照省有关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建局会同市扶贫办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核实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通知》,组织全市进一步核实、确认揭阳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通过加强住建、扶贫、民政、残联、公安、国土、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严格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认定,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衔接,确保将以危房为唯一住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经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进一步核实,2018全市年拟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总数为351户,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住建厅和省扶贫办,列入揭阳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今年4~5月,按照省相关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揭阳市组织各县(市、区)核查4类重点对象相关情况。根据各县(市、区)核实上报数据,揭阳市未纳入2017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存量为304户;此次核查新增危房存量农户揭西县85户、惠来县93户。市住建局联合市扶贫办对农村危房改造存量进行抽查,经查,未发现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存量情况。
为全面彻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年7月至8月市住建局会同市扶贫办发出通知, 组织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经核实,全市仍居住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为758户(不包括省下达揭阳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51户和按要求上报省住建厅新增存量178户)。
推进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经多轮多层次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核实确认,今年6月中旬,省下达揭阳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51户。在省下达任务后,市住建局部署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改造任务安排具体下达到各有关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计划,优先安排列入2018年建档立卡的预脱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分片包干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9月底,揭阳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51户已开工254户,开工率为72.36%;竣工139户,竣工率为39.6%.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揭阳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确保揭阳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今年9月上旬,市住建局会同市扶贫办印发了《揭阳市贫困户存量改造工作指导意见》,明确2018年全市危房改造工作目标任务、资金保障、工作要求及措施,落实各县(市、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10月底前全面解决贫困户居住危房问题,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月底前全部开工,12月底前全面完成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工作。
与此同时,为加快推进揭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今年危房改造任务,市住建局发出通报,要求各有关县(市、区)加大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开、竣工率;落实各有关县(市、区)及时组织对已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的竣工验收工作,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的农户手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农户经济负担,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检查督查工作
按照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今年8月下旬,市住建局发出通知,会同市扶贫办组成三个督查组,针对危房改造涉黑涉恶、工作作风、改造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危房改造质量、危房改造工作机制等6方面问题,对相关县(市、区)开展全市2015年至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检查工作;对督查检查发现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腐败作风和机制问题,落实相关县(市、区)、乡镇(街道)认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保持对农村危房改造违规违纪行为打击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确保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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