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提高医保待遇 增进民生福祉

揭阳日报 2018-10-19 11:22

本报讯 (记者 陈南霞) 从今年9月份开始,揭阳市全面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揭阳市城乡居民、各级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不符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自2017年7月1日起,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为80%(不分市内、外医院),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19年1月1日起,将一般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2018年的1.5万元下调至1万元,大病保险待遇连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有效简化了参保人住院报销结算流程,使医保政策更多地惠及全体参保群众。

备受市民关注的跨省跨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工作也有新进展。据了解,揭阳市医保系统已同全省范围内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主要医院实现联网,截至9月底,市外省内联网医院达到761家,基本覆盖所有地级市主要定点医院,参保人报销不用再来回跑路。同时,揭阳市于今年1月份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联网直接结算,揭阳市参保人按照“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流程到参保所属县(市、区)社保局(医保中心)或镇级人社所办理备案,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到省外备案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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