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四)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下列67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
自公布后,相关失信被执行人应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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