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认真处理一宗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案件 督促养猪户强化粪污废水管理
本报讯 近日,惠来县认真处理一宗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案件,督促养猪户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猪粪及污水乱排乱放,影响环境。
日前,有群众举报称,前詹镇西埔村后坑仔有人在此养了几千头猪,将猪粪直接排放进西湖溪,致西湖溪水体严重受到污染,溪水变黑、发臭,同时污染该镇西埔村、仙美村、铭西村、铭东村和斗南村饮水井,严重威胁附近村庄群众身体健康。
接到群众的举报后,惠来县高度重视,迅速派出检查组调查有关情况。检查组调查核实,前詹镇西埔村后坑仔共有两家养猪散户,一家是谢海水养猪场,养生猪约200头;另一家是林坚新养猪场,养生猪80多头。两家养猪户所在区域不属禽畜禁养区,属适养区。两家养猪户生猪年出栏量不足500头,不属规模化养殖场,不按《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行管理。
另据了解,谢海水养猪场将养殖粪污排入化粪池,部分运往周边用于果林施肥,部分排入村排水沟后排向西埔村水稻田,不进入西湖溪(属农灌功能)。而林坚新养猪场采用人工清粪方式将养殖粪便运往自家鱼塘喂鱼,日常清洗猪舍的废水排入旁边池塘后排入村排水沟,同样是排向村水稻农田,不进入西湖溪。惠来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通过对接纳两家养猪场的排水沟及池塘取水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通过对西湖溪进行采样监测的结果显示,西湖溪水质同样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此外,西埔村现有水稻农田600多亩,按照农业部“300头猪每年产生的粪污需要68亩多水稻农田进行”消纳的标准,两家养猪户每年产生的粪污完全可以就地消纳。
结合以上调查结果,惠来县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要求两家养猪户要加强日常管理,按要求采用人工清粪的方式清理猪粪便,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全部用于果林施肥;废水排向水稻农田,不得乱排乱放。惠来县指出,下一步该县将落实环保、农业部门和前詹镇、西埔村加强对养猪户的监督管理,督促他们按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本报全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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