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持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清理河段3219公里漂浮物48万吨

揭阳日报 2018-06-18 13:43

揭阳市组织人力在榕江南河榕城区政府前河段打捞水浮莲等漂浮物。许晓东 摄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生惠 通讯员 林海滨) 记者近日采访获悉,今年以来,市水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水资源综合整治”“五河毓秀”等工作部署,按照“河长指挥、部门牵头、属地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早谋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理整治水面漂浮物的“清漂”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河段长度3219.1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逾48万吨,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了解,此次“清漂”专项行动,由市水务局牵头,各级河长指挥,水务、环保等部门协同配合,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统一行动步调,有效确保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在治理过程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禁止出现将水面漂浮物从上游往下游推、从小河往大河推、从辖区往外推现象;在有拦河水闸的河段,利用好水闸拦挡,无拦河水闸自行设置拦截措施;对于不具备设置浮筒等拦截设施河段或以河流作为行政区域分界的河段,由不同行政区河长牵头组织区域协商,落实同步作业,或由某一行政区负责统一处理,所需费用共同分担。同时,对打捞的水浮莲、垃圾等漂浮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在“清漂”专项行动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各级河长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责任河段,一线检查督导,现场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市水务局实行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工作督导领导分片挂钩制度,市河长办派出5个督查组对全市主要干支流进行现场督查,并采用无人机2次对榕江流域、练江、龙江和普宁、揭东、揭西、空港经济区、揭阳产业园等地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进行航拍录像。市河长办近期还对一批水浮莲清理不达标的各级河长进行责任追究。

此次“清漂”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河段长度3219.1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65.4平方公里,设置浮栏杆459条,清理水面漂浮物共480385.8吨,累计投入资金8494.24万元。其中,榕江南、北河市区河段清理长度83公里,清理水域面积25平方公里,设置浮栏杆48条,清理水面漂浮物共260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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