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龙颈水电厂开展“依法管水,严禁游泳”专项行动 保障龙颈水库水源质量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何小妍 通讯员 林典标) 市龙颈水库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库区风光旖旎,每年夏天都会吸引众多游泳爱好者到水库游泳。为实现“水润家园,水兴揭阳”,保证水源质量,消除游泳带来的安全隐患,市龙颈水电厂自5月底起开展“依法管水,严禁游泳”专项行动。
“保护水源,人人有责,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守护好这泓美丽之泉。”市龙颈水电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或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该厂决定自5月28日起开展“依法管水,严禁游泳”专项行动。当天下午,该厂组织“禁泳”工作队,采取定点蹲守,快艇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对下水库长达9.8公里的库岸线进行全方位禁泳,当天劝阻游泳爱好者近百人,拆除扶梯两架。5月29日,该厂继续加大禁泳力度,在3个固定点增加蹲守人员,当天游泳爱好者基本被劝阻在岸上,同时对龙山渡口新发现的两艘非法木船进行调查取证。目前,龙山渡口的两艘非法木船已被船主运离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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