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汤坑溪截污干管工程(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普宁市汤坑溪截污干管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7]85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42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次工程主要对第二阶段进行建设,本阶段为汤坑溪(规划中心大道至练江段)截污主干管及324国道(规划揭惠快速通道以东段)截污次干管,管道总长度约6.54公里,起点位于石桥头村南端,终点接入练江干流规划污水提升泵井,管径为d400-d800。本工程建安费为34726418.32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4.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上班时间。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6.本次招标公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等媒体。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