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高温津贴上调至每人每月300元

江门日报 2021-06-07 07:54

江门日报讯(记者/傅雅蓉通讯员/张文宝)炎炎夏日,高温津贴成了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6月1日起,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新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据了解,此次公布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2年以来广东省首次调整,参照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人均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等指标增长情况确定,较2012年的150元/月标准提高了一倍,将直接惠及30万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和超300万的建筑工人,为此类职工全年增加750元的高温津贴。

那么怎么样才算在高温下工作?首先是露天工作;其次是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需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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